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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土地出租给农户种植,免税增值税,税收政策文件是什么?如不享受免税政策,适用税率是多少?

来源:网络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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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有土地出租给农户种植,免税增值税,税收政策文件是什么?如不享受免税政策,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税[2017]58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按照国家标准我流转了二百亩土地在基本农田地里建一个二百平方大棚放粮食化肥可以吗

按照国土资〔2014〕127号文件规定,流转土地用于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临时的粮食堆放场所、农机具存放场所、生产资料存放场所等,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勘测论证后,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委员会备案。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举措有哪些

2014年的一号文件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了全面部署,指明了新形势下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和基本遵循。远景设计研究院农业规划专家道:推进农业现代化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措施不同,总的来说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以工业理念指导农业、培育主体经营农业、强化设施保障、完善机制,而结果如何,关键点仍取决于执行情况。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什么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第二条相关规定: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Tags: 进项 抵扣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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