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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资金安排出炉!今年甘肃将创建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 你怎么看?

来源:网络   2022-07-2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19年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方案》及资金计划,在省内45个覆膜重点县区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省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主要目标

2019年继续在全省创建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推动示范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经营主体回收、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市场化回收机制不断完善,示范县当季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同时完成1220万亩旱作农业推广任务。

重点任务及资金安排

(一)开展地膜“以旧换新”

建设内容:在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公开招标采购推荐覆盖时间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2443-2014)且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地膜,按照不小于5:1(折纯)的兑换比例开展地膜“以旧换新”,推动示范县高标准地膜全面应用,提高地膜可回收性。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农膜生产者、销售者的回收责任,各县区在招标采购用于“以旧换新”的高标准地膜时,应将参与投标企业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的证明文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各示范县招标采购文件须报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审查备案。承担旱作农业任务的32个示范县,应通过“以旧换新”同时完成1220万亩以全膜双垄沟播技术为主的旱作农业推广任务。

资金安排:项目补贴面积共计2370万亩,其中17个国家级深度贫困县按照13元/亩、13个国家级普通贫困县按照10元/亩、其余县按照4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共安排“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955亿元。其中,在礼县、民勤各建设10万亩地膜零残留全回收示范点,使用耐候期大于36个月的易回收地膜,按照每亩额外增加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与“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统筹使用。

(二)扶持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

建设内容:以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国营农场、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为依托,在全省扶持建设120个地膜机械化回收专业服务组织,推广地膜机械回收技术,开展地膜机械回收服务,降低地膜捡拾劳动强度,提高地膜回收效率,扶持建设的每个组织当季地膜机械回收面积应不少于3000亩。

资金安排:每个机械化回收服务组织补贴资金5万,共安排资金60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适用的废旧地膜捡拾机械。

(三)开展地膜回收环节“以奖代补”

建设内容:为稳定和提高废旧地膜回收价格,充分调动农民、商贩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地膜回收的积极性,各示范县在对当地废旧地膜回收市场价格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鼓励提高通过市场行为回收的废旧地膜价格,对以高于市场价回收废旧地膜的回收主体,按照其高出当地市场价格部分按一定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需加强对享受“以奖代补”回收主体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回收台账,确定的回收环节“以奖代补”分配金额需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兑付(由于回收环节涉及商贩、回收站点,专业化回收组织、回收加工企业等多个主体,各县应根据实际,确定其中一类回收主体进行奖补,避免重复补贴)。

资金安排:按照回收1立方米废旧地膜补贴20元的标准(深度贫困县每县额外安排资金20万元,可以适当调高补贴标准),共安排资金1000万元。

(四)完善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

主要建设内容:按每个示范县设置20个数据采样点的标准,在全省设置900个监测点,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开展定位监测,采集年度数据并上报,准确掌握示范县地膜残留量变化情况。

资金安排:每县安排监测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样品采集与监测、监测点维护、采样补偿金及监测人员补助等,共安排资金225万元。

(五)开展技术研发与试验示范

主要建设内容:加强科技支撑,强化农技农艺融合技术联合攻关,探索实用、高效的地膜残留污染防治新途径。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发挥科研院所、企业或高校技术优势,开展地膜减量替代技术试验研究;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牵头,在金川区建设省级废旧地膜残留综合防治技术试验示范基地;继续在广河、临泽、合水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探索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山丹、天祝、礼县、渭源、高台5个县按每县不小于1000亩的标准,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因可降解地膜属于新型地膜替代产品,示范的地膜产品均需经过前期试验筛选或严格的产品检测,为降低项目实施的环境安全风险,示范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由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统一招标)。

资金安排:安排地膜减量和替代技术研发资金50万元;废旧地膜残留综合防治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每县20万元,共安排资金60万元;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每县50万元,共安排资金250万元。合计安排资金390万元。

(六)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

主要建设内容: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统筹做好项目管理。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对示范县建设开展日常指导;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交流培训、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以奖促治”资金,作为考核合格示范县的工作经费补贴。

资金安排:安排75万元组织管理费用,主要用于绩效考核、组织交流培训、举办现场会、媒体宣传报道、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及工作督导等方面;对2018年项目执行较好的16个县,按照每个示范县5万元标准,安排示范县“以奖促治”资金80万元。共计安排资金155万元。

强化监管考核

各示范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地膜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地膜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种植大户、农场使用不达标地膜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要按照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及时开展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结果真实有效;要加强资金监管,不得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防范和严惩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和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要制定工作督导计划,对专业化回收组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季度如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上报数据负责。今年省上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县创建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惩措施。

加大宣传引导

各示范县要大力宣传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传播“回收废旧地膜、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旧膜变废为宝”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及广大农民对农膜回收行动的认识,引导规范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地膜、积极回收旧膜,有效发挥地膜使用者回收地膜的主体作用,为推进全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Tags: 示范县 地膜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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